自贡网记者 黄鸿
近日,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新街所在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中,立案查处一起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食品案。
该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公司销售的食品未按规定进行食品贮存,且没有按规定实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执法人员进行责令改正回访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改正内容进行整改,其库房地面直接堆放袋装大米,且销售的调味品现场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
据悉,当事人库房内的食品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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