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贡井法院荣获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贡井法院坚持抓创建、强队伍、促审判、谋发展工作思路,不断推动“五个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护航平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四川省诉讼调解先进集体”“自贡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三年来,共获得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18项集体荣誉,14名干警获得23项市级以上表彰。
文明单位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贡井法院将以荣获四川省文明单位为契机,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差距,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五个文明”建设,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昂扬的精神面貌展现法院干警务实清廉新形象,以更加优质的审执工作展现司法为民新作为,推动辖区法治建设、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建设繁荣幸福美丽新贡井作出更大的贡献。(贡井区法院)
编辑:周馨钰
责任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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