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记者 黄鸿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近年来,借建设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为切实守住耕地红线,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整治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土地管理水平。
12月14日,沿滩区仙市镇五七村,临近东盐都大道一侧的新垦土地上冬草傲立,曾经矗立在此的“大棚房”早已不见影踪。据悉,此前,村民万某流转了该村四组五十亩土地用于发展种养殖业,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部分耕地修建了一栋近两千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用于经营农家乐。
两年前,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启动,沿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复垦一处”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全面排查,落实了专人专班,对“大棚房”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
去年四月,该局在巡查中发现,该“大棚房”业主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属于典型的体量较大、性质恶劣的土地违法行为,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的相关规定,向业主作出“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和构筑物,退还土地,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
图:曾经的“大棚房”
然而,万某修建“大棚房”耗时近三个月,花费近一百万元,拆除后将造成巨大损失。为此,万某存在抵触情绪,拒不配合执行,迟迟未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业化,同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该局联合仙市镇多次上门对万某进行了法律法规宣讲,并邀请乡贤调解员配合做思想工作,几经努力下,最终促使万某认识到违法用地的严重性,并主动接受处置,自行将违法占地修建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
图:复垦后的土地
目前,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该“大棚房”已完成拆除,并开始对违法占用的土地进行恢复,随后将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使用。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要求,按照“坚决拆除一批、整改恢复农用一批、完善建设用地手续一批”的原则,清理违法违规问题206个,违法占用耕地面积842.77亩。其中,纳入集中整治53个,纳入另案处理153个;拆除复耕或恢复农业用途150个项目,涉及耕地面积706.49亩,完善用地手续56个项目,涉及耕地面积136.28亩。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钟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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