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连日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根据上级部门和富顺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富顺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启动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7月21日,该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7月22日,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宣传,摸清底数。一是深入水产制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宣传各级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的精神,确保家家到、户户落,在富顺县范围内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公众知晓率。二是在富顺县范围内开展水产品生产、销售的摸底排查,排查登记的营业执照,对排查中含有禁用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对排查出的含有禁用语名称的企业要求及时到富顺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变更登记;清理排查水产经营、餐饮单位门店招牌。富顺县排查店招中含有“沱江野生鱼”“野生江(河)鲜”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店招要求经营者限期更换;清理排查餐饮单位菜单。要求各餐饮单位不得使用含有江鲜、野生水生动物等禁用词的菜单;清理排查广告宣传用语。排查水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宣传册、菜单等,要求不得书面或口头以“沱江野生鱼”“野生江(河)鲜”等为噱头进行的宣传营销行为。严禁各经营主体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
线上监测,网络监管。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监测,督促属地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将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限售商品服务名录,并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在网络监测中发现的第三方订餐平台中10户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相关违规信息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等必要处置措施,并对订餐平台进行约谈。
强化监管,严查违法。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富顺县15个市场监管所分别对辖区内的经营单位开展巡查,对字号名称、店面招牌、菜单中含有“沱江野生鱼”“野生江(河)鲜”等字样的,一律要求变更和整改;对监管中发现的经营者以“沱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下一步,该局将积极履责,高位推进,严厉打击市场上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李洁 曾凡川)
编辑:周航宇
责任编辑:冉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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