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10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和新闻频道以《长江禁捕下沱江第一案——记者直击“长江禁捕630“”沱江收网行动》为题,报道了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全面展开的背景下,自贡警方率先出击侦破“6.30”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始末。
收网:实施精准打击
7月8日傍晚,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在成都召开全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视频会第二天,一张以富顺县琵琶码头为中心、横跨沱江两岸的大网正在收紧。自贡市公安局组织了70多名参战民警分为多个抓捕小组,在当地镇村干部和志愿者积极配合下,迅速接近各自目标。
此时位于“暴风眼”中心的富顺县琵琶镇草店子街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守着孩子写作业的大人摇着蒲扇,和邻居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渡船送完最后一批乘客回到码头后不久,夜色就从江上漫了过来——富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黄勇率领的一队身着便装的民警,在街上来回“溜达”了一个多小时后,当晚8点30分,目标人物王某在码头旁边的一条小道上刚一露头就被逮个正着。
志愿者在沱江江面发现的非法电鱼船(资料图片)
接下来民警在王某家中查获了电鱼机、电拖网等非法捕捞工具,循着充氧设备发出的“嗡嗡”声,又在房屋旁边发现了一处隐秘院落,院子里除了堆放着各种网具(包括地笼网和刺网)之外,还有两个巨大的氧气瓶以及多个水泥池,池子里有鲤鱼、翘嘴、鲶鱼、鳜鱼(本地人称母猪壳)、黄辣丁、牛尾巴等各种鱼类。
在嫌疑人王某家里发现电鱼工具
“肯定不是养殖的。”和抓捕小组随行的反电鱼协作中心志愿者解释,现场查获的鱼种类各异、大小规格不一,其中部分鱼类在当地不具备人工养殖条件。同时志愿者根据鱼身上普遍带有伤痕判断并非来自钓获。
晚上10点许,根据事先掌握的情报,民警在码头上游约1公里处,一条废弃的采砂船上查获了大量非法捕捞工具。
在一处废弃采砂船上发现大量非法捕捞工具
起初,民警搜遍了整个船舱只发现了一张电手抛网。“难道和掌握的情况不相符?”这时候有人发现停在采砂船旁边的两条渔船首尾相连,船舱恰好形成了一条“通道”。民警经过这条通道上到另一条趸船,眼前出现了堆积如山的各种网具、安装配套工具以及三台电鱼机和两个储电池等——其中一台电鱼机价格就超过5000元。
民警在趸船上还发现了可供充电的插座、氧气瓶等,结合现场查获的非法捕捞工具数量和种类判断,该处应为当地一处集中存放非法捕捞工具的窝点,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机分离”,进而逃避打击。
博弈:从水上斗到陆上
记者在采访“6.30”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期间,多名专案组成员都提到了“接反电鱼协作中心志愿者提供线索,在富顺县沱江河流域琵琶镇附近江段,有人长期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据悉,反电鱼协作中心志愿者和对方交锋已长达两年。
2018年6月20日,梨视频一段长度不超过1分钟的视频紧张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马上熄火,我是富顺渔政,停下来接受检查——”只见一条安装了大马力推进器的船只划破黑漆漆的水面在前面飞驰,紧跟在后的冲锋舟数次靠近都被对方利用加速或转急弯甩开,最终这条涉嫌用电拖网、在禁渔期内从事非法捕捞的三无船只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双方最接近时距离为负。”视频拍摄者、反电鱼行动发起人朱凯称追逐过程中,船只常常被弹上了浪尖:“抬头一看,对方就在自己头顶上方!”在他的记忆里此次为反电鱼协作中心志愿者配合渔政部门和“琵琶段”江面电鱼人的首次交锋,后来双方在江上又遭遇过多次,对方均利用船只马力大(通常超过40匹,志愿者装备的冲锋舟为18匹)再加上熟悉当地水情的优势成功逃脱。
据悉,志愿者和渔政还采取了在横溪码头下拦河网‘兜底’(上游为黄葛灏水电站大坝)的方式,实现瓮中捉鳖。但由于中间距离长达数公里,等志愿者和渔政执法人员赶到时,往往岸边只剩下一条空船。
“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高峰期琵琶段有七八条电鱼船在江上每天来回扫荡。”朱凯称长期无功而还甚至让他怀疑“有内鬼”,后来了解到原来自己就是哪个走漏风声的人。据悉,由于长期和非法捕捞行为作斗争朱凯驾驶车辆车牌号以及本人外貌特征早已被对方掌握,加上琵琶段江面开阔、非法捕捞者之间串通一气,不论是志愿者还渔政执法人员都难以做到靠近而不被对方察觉。
志愿者演示电鱼工具安装过程
随着相关部门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其中2019年我市公安机关办理非法捕捞案件就达到了14起),非法捕捞活动(尤其是非法电鱼)在部分江段几乎已经绝迹,但“琵琶段”仍然是全体志愿者和渔政执法人员的一块心病。
2020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捕启动沱江段渔民集体上岸,相关部门提出实施全面禁渔,还必须斩断捕捞野生河鲜利益链条,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实行“群管群护”。
布局:紧锣密鼓下一盘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6月29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在京召开视频会,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6月30日,自贡市公安局接到反电鱼协作中心志愿者“富顺县沱江河流域琵琶镇附近江段,有人长期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后,市局党委高度重视,何洪副市长立即指示由副局长缪建勋牵头,组织市局治安、网安等部门和富顺县局开展侦破工作。根据前期摸排掌握情况,“6.30”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专案组随即成立,期间专案组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大数据筛查,并深入当地秘密走访排查,通过梳理线索于7月7日将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田某海(男,51岁,富顺县琵琶镇青峰村人)抓获,通过内审外查,进一步掌握了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名嫌疑人基本情况、社会关系及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作案手段、活动区域及活动规律,为集中收网破案打下了坚实基础。7月7日,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在成都召开全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视频会,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
嫌疑人王某被抓获
7月8日,专案组见时机成熟决定收网。
当晚各抓捕小组通过在琵琶镇沱江河流域分片、分段、分组巡逻蹲守,一举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王某(男,48岁,富顺县琵琶镇人)、甘某东(男,47岁,富顺县琵琶镇人)、黄某金(男,44岁,富顺县琵琶镇人)、李某(男,39岁,富顺县琵琶镇人)、刘某(男,27岁,富顺县怀德镇人)、方某超(男,46岁,富顺县琵琶镇人)、陈某(男,41岁,富顺县东湖街道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加上之前到案的嫌疑人田某海(男,51岁,富顺县琵琶镇人),8名嫌疑人无一漏网。此外还现场扣押了各种网具30余张、升压机6台、电瓶2台等捕捞工具和已捕捞上岸的鱼获10余公斤等。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8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记者 张才 摄影 宋姿熠)
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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