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卜一珊)6月23日,自贡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在市医保局举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办法的意见、建议,以提高政策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据悉,自贡市现行的生育保险办法系2007年制定。为不断完善我市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水平,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自贡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办法》,经过了广泛调研、反复测算、科学论证、风险研判等程序,并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部分参保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意见作了进一步完善。
该《办法》包括19条相关规定,与现行的政策相比,主要围绕改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方式、提高计划生育手术定额支付标准、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生育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根据《办法》规定,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含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报销,不再单设产前检查费。同时,起付标准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三级医疗机构生育的,不降低报销比例。调整后的待遇支付方式,按2019年生育医疗费用水平测算,生育人员人均多报销500元左右。此外,提高计划生育手术定额支付标准后,预计人均多报销400元左右。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合理的内容积极予以采纳,进一步完善《办法》后报市政府审定。
当天,来自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医疗机构以及参保人员代表共14名代表参加了听证。
编辑:张弛
责任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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