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自贡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检查破产多年的原川玻南华厂时,发现该厂区遗存有两只盛装液氯的钢瓶,容量均为500公斤,共盛装有液氯200余公斤。液氯为黄绿色液体,是国家重点监管的剧毒化学品,有剧烈刺激作用和腐蚀性,在常压下即汽化成气体,吸入人体能致严重中毒,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在日光下与其它易燃气体混合时发生燃烧和爆炸。发现的两只液氯钢瓶年代久远,锈蚀严重,且存放地点距离医院、学校、居民较近,构成了严重的公共安全隐患。
在接到自贡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告后,贡井区高度重视,立即起动应急机制,成功对川玻南华厂液氯进行安全无害处理。一是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成立以区应急局牵头,科经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液氯处置小组,分别落实了对存放、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监管责任。二是强化管控,确保安全。区应急局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责任主体方自贡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遗存的液氯按规定进行采样分析检测,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指导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保管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同时定期开展隐患检查,责令自贡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以确保液氯的安全保管工作万无一失。三是加强联系,定期会商。处理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专人联系制度,区应急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了解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处置环节遇到的问题,研讨应对方案,对安全存放、运输处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提出了要求和意见。四是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区应急局积极协调,为处置企业提供具备处置液氯资质的机构名单,供其比对、筛选;公安交警主动协助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五是通力协作,严格把关。区应急局与各相关部门对处理公司资质、运输公司资质、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等要件进行了严格把关审查。
5月29日,在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科经局等部门监督下,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专家及工作人员按照处置方案,将原川玻南华厂遗存的两液氯钢瓶装入专用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公安交警的护送下,成功送至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贡井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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