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乔炼秋 曾健 记者 黄鸿)日前,富顺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光灯街进行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沙山社区旁有一改装面包车车主正在将泔水桶内泔水违规倾倒至路边下水道,该队执法人员随即上前制止。经过现场勘查,面包车内共装有7个大桶、打包的餐厨垃圾残渣2大袋。
因当事人吴某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餐厨垃圾直接排放的油脂水渗入地下、河道将对水质产生污染,要求其将剩余餐厨垃圾运至垃圾压缩站进行处理,并处以100元罚款。
该大队表示,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近年来,该大队不断探索、创新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置监管工作模式,全方位、多手段实施监管,确保餐厨垃圾能得到正确处理,切实改善了市容环境卫生。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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