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王晓丽 贺茂华 记者 黄鸿)“报告指挥长,我院本次行动拟集中执行案件20件,出动干警30人,警车6辆,报告完毕,请指示。”7月31日上午9时,富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传来应答。“按预定计划执行。”市中院负责人在指挥中心平台作出指示,全市法院“小额执行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就此开始。
2012年,徐某在富顺县板桥镇经营某竹料加工厂。2016年,徐某将该厂转让给卓某,卓某支付一部分转让费后,向徐某出具欠条,约定于当年农历年前付清。后因卓某未支付该笔欠款,徐某将其诉至富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卓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拖欠原告徐某的货款28000元。判决生效后,卓某仍未履行,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中冻结了卓某名下两个银行账户,但里面只有几十元,不能清偿其债务。
鉴于卓某仍然在经营该厂,富顺法院初步定于速执行动第一天先便装到该厂侦查情况,确定其在厂后再出动警力对其拘传,后视其态度和履行效果再采取进一步措施。
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以民用车侦探情况,警车在后随时准备行动。当时,厂内只有一名中年女性(执行人妻子),未见被执行人身影,便装的执行法官佯装替帮扶的贫困户寻竹子买家与该女子攀谈,女子放下戒备后唤其丈夫商量买竹事宜,里间走出的男子与卓某身份信息吻合。一阵攀谈后,告辞出来的执行法官迅速回到车内换上制服和闻讯前来的司法警察汇合,再次进入厂内。
亮明身份说明目的后,被执行人卓某被拘传回院。在法院执行接待室,经过一番思想教育,辅之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威慑,被执行人让已经赶到的妻子取出现金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的迅速执结也是该院专项行动执结的首案。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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