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特约记者 许鹏)近日,富顺县出台《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标志着该县政府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由民意来决定项目、人民代表“说了算”,进一步推动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据了解,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施候选项目,经人大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选择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规范实施、效果导向原则,以人大代表积极参与、项目有效实施为目标,推进并保证人大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该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共分三个阶段:项目征集初定阶段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项目审议票决阶段由人大代表发挥主导作用;项目监督评估阶段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监督作用。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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