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鸿)自启动“春雷行动2019”以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以“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为主题,主动作为,敢于碰硬,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十八日上午,富顺县“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举行,省市县十二家新闻媒体代表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主新闻发言人、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子永介绍了行动相关情况。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自今年1月11日启动,至4月30日结束。该局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查处案件与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着力推进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市场混淆、侵害消费者权益、不正当竞争等各类违法行为,着重整治“保健”市场和商贸集市的各种市场乱象。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食品安全”、“药品放心”、“质量安全”、“市场治乱”5个方面的专项执法行动。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60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等市场主体14000余户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10余家次,检查网站、网店300余个次,整治重点区域42个次,开展联合执法25次,抽送检食品564批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2件,处理回复率100%,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共立案查办案件415件,其中“保健”市场乱象整治案件15件,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47件,质量安全违法案件41件,市场治乱违法案件112件;共查扣或没收物品20余吨,案值300余万元。
会上,该局相关负责人还通报了“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典型案例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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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3月13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富顺县东湖镇棬坝的某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将三楼设置了厨房操作间,加工制作饭菜,正在对学生提供餐饮服务活动,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证件。
当日,该局以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立案调查,自2月25日起至3月13日,当事人已向10名学生提供午餐13天,获违法所得650元,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650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理疗为名行行医之实案
今年1月,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对富世镇大巷子街某门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门面经营者持的个体营业执照,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零售:日用百货:服务:按摩。
检查中发现店内有三女一男正在接受所谓“多功能治疗仪器”的治疗,治疗部位为腰椎、颈椎、肝部、股骨头等。现场查获当事人非法购进二类医疗器械,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资质。由于当事人行为涉嫌非法行医,该局依法移送县卫生健康委查处。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四川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在承揽富顺县西区医院装饰装修工程中,合同约定富顺县西区医院装饰装修的灯具为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雷士”灯具。去年11月26日,当事人与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约《灯具购销合同》,约定由当事人提供富顺县西区医院装饰装修工程所需“雷士”灯具。
去年1月21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获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举报称,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安装在富顺县西区医院的部分灯具系侵犯雷士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灯具。经该局立案后查明:当事人销售给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安装在富顺县西区医院的雷士灯具,其规格有四种,属侵犯雷士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灯具,涉案金额67697.14元。
该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侵犯雷士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行为罚款100000元。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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