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21321人次,救助金额250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年3300元调整到3840元,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今年以来,荣县按照“保兜底、促提升、求突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细化工作措施,织密民政民生保障网,解决了一批批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民生问题,百姓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兜底保障更密实。今年以来,荣县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救助、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各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尽心竭力把社会救助网织得更密更牢。1至12月,全县城市低保累计保障241227人次、6534.5148万元,农村低保累计保障317371人次、4950.679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户为单位实行差额救助,保障标准由原每年3300元调整到3840元,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截至目前,全县城市低保新增433人,退出1164人;农村低保新增2151人,清退4806人。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达90%,今年城乡医疗救助达21321人次,救助金额2500余万元。全年下拔临时救助资金100万元。
服务体系更健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发放抚恤补助4070万元,完成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录入182条;对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补助190万元,发放大学生入伍地方奖励金32.1万元;接收2017年退役士兵士官275人,圆满完成36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下拨2017至2018年冬春救助资金320万元,救助受灾群众20269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已竣工,圆满完成全市抗震救灾综合实战演练任务。在全县34个村(居)委会所属265个村(居)民小组开展自治试点,在旭阳镇北街、双石镇玉章等6个社区实施“三事分流”“三社联动”“三治并举”,探索基层治理改革新办法;按照《荣县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在新桥镇赶场冲村等4个单位创建市级法治示范社区;向全县346个村(居)委会颁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证书》,规范制作群众自治组织印章、吊牌。
一个个创新务实的举措勾勒出温暖人心的民生画面,一串串铿锵有力的数据折射出守好民生底线、强化兜底保障,让群众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的景象。下一步,荣县将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民生保障体系,发展普惠均等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社会治理格局,强化优抚结合的双拥保障机制,健全惠民便民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夯实民生基础。
(丁文君)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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