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8年的《自贡日报》报道,十年前,在成都务工的富顺县福善镇韩嘴村村民江效平,因患急性阑尾炎在当地入院,使她成为全省异地医疗异地报账第一人。十年过去了,当年的“稀罕事儿”已被全国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取代,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日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已被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取代,城乡差异彻底消失。
新农合不断“扩军”
新农合既是党委政府的民生工程,也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市自2005年在富顺县和荣县开展试点,第二年在四区两县全面实施,实现了我市农民全覆盖,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逐年提升,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农民有病不愿意就医的状况。
参合人数从2005年的127万人,参合率72.43%,到2015年发展到208万人,参合率达99.75%,基本做到了全覆盖。
受益水平逐年提升,住院报销比例从2005年的35%至20%(从一般乡镇卫生院到市外机构),提高到90%至55%,并新增了省级及省外,以及统筹地外非定点机构;人均住院实际补偿从2005年的13.75%,提升到2015年的66.51%;人均住院补偿额从269元提升到1972元。
此外,我市还全面实施了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等22种重大疾病保障。
整合城乡医保
尽管历年来政府财政持续加大投入,新农合不断“扩军”,但和职工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比,不论是筹资标准还是补偿水平,新农合都一直居于“末位”。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实现真正城乡无差异,2016年,全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二为一,整合为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医疗保险向着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
特殊人群得到保障
2014年起,四川省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7年起实现跨省异地(全国)就医直接结算,市参保人员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国范围内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院联网结算医疗费用。
在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方面,符合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出资代缴保费,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2018年,全市代缴贫困人口居民医保人数14526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政策范围内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支付100%兜底报销,剩余自付费用再由相关扶贫政策进行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户、富顺县东湖镇村民黄女士患有慢性肾功衰疾病,今年在县医院住院一共花了88264.10元,其中政策范围内费用76544.93元,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保倾斜支付资金兜底全额报销,剩余自付费用由相关政策报销4675.69元。她自己实际只出了7043.48元。据统计,目前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贫困人口个人支付平均占比仅6.99%。(记者 张才 摄影 周航宇)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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