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杨委 记者 叶艳 李秋玥)2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富顺男子邓某因酒醉后驾驶机动车致1人死亡1人受伤,近日,被富顺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同时受到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的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2月22日下午,邓某酒醉后驾驶车牌号为川CXXX71的小型轿车,从富顺县城东街经305省道向代寺镇方向行驶。15时25分在305省道马耳桥村居民集中区路段,其右侧车头碰撞到路边同向行人雷某、刘某,造成所驾车辆受损、刘某受伤、雷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然而事故发生后,邓某并未报警、抢救伤员,而是驾车逃离现场。在逃离途中,行驶至骑龙镇“三块碑”收费站后再次与道路右侧土堆相撞,致右前轮胎受损并继续逃逸,最终因车辆右前轮胎受损严重被迫停车于“洛源食品厂”大门处,随后被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民警当场挡获。此时,邓某已经醉得人事不省。经抽血化验,邓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8.6mg/100ml,达到严重醉酒程度。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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