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荣霞 记者 赵永富)11月1日, 沿滩区交警大队民警、辅警一行4人按照大队安排部署,在辖区王(井)贡(井)路8.1公里处设置临时执勤点,开展“秋风”专项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一律逢车必查,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下午1时10分许,民警在例行检查一辆由黄市往永安方向行驶的“川E 33X15”的红色隆鑫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时,检查出驾驶员赖某某属于饮酒后驾车,酒精含量检测为44毫克/100毫升。
民警要求赖某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并拟对他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但赖某某不能出示两证。民警随即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对他进行了“人脸识别”。通过“人脸识别”,民警们发现,赖某某涉嫌多重违法:原本所持机动车驾驶证为“C1”证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相关规定》,准驾代号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只能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不能驾驶二轮摩托车;所驾“川E33X15”号牌车辆的登记信息为灰色豪爵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机动车状态为“注销”,这与赖某某所驾车辆车型、颜色完全不相吻合,涉嫌套牌。发现这些问题后,民警仔细检查了赖某某所驾红摩托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在经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证,这辆车的原有号牌是“川E 88X31”。
赖某某对自己饮酒后持准驾不符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套用其他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沿滩交警大队根据《道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赖某某合并罚款74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小贴士】
交警使用的“人脸识别”系统,就是移动执法终端。通过这一执法终端,可以核查人员的户籍信息、社会轨迹信息及其相关的驾驶证、车辆、历史交通违法和其他违法等信息。
编辑:范秦龙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