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曾鹏程)9月21日,富顺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通气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环保整改和生态建设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富顺县沱江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釜溪河2个断面水质实现全面达标,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沱江3个断面,只有一个月为Ⅳ类,7个月均达标,出境水质优于入境,上半年获得省财政生态补偿金114.1万元。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1个乡镇水源地达标8个,达标率72.7%,同比提高27.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9天,达标率69.5%。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83.5μg/m3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46.6μg/m3,同比下降19.2%。
据统计,2017年至今,富顺县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9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62份,罚没金额为1794.81万元。其中,8起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施查封扣押11件、停产整治25件、报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件。
针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发现问题,富顺县制定了《富顺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28项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264条。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央督反馈意见整改措施184条,整改完成率70%,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移交问题51件,已完成45件,完成率88.2%,追责问责80人次。
全县132户“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33户砖瓦厂关停10户,21户机砖厂完成综合治理。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联合执法行动和“三清三应急两再查”专项行动,新建污水收集池、沉淀池、化粪池共153个,新建、改造污水管道24公里,修补排污沟渠5公里,购置应急污水处理设施3套并正常运行。全面取缔16户涉河砂石场,完成整治67个入河排污口,完成2208口山坪塘清淤疏浚任务。
编辑:范秦龙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