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刘袁晗笑 刘依娜 记者 兰江)9月4日下午2时许,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富顺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4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开展行动,均首战告捷,促被执行人当场手机转账11万元、拘留1人、查封1栋1744平方米营业楼。
搜查现场:促被执行人当场转账11万元
“我是富顺法院执行局法官,这是我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现在向你们宣读《搜查令》,请打开财务室及保险柜配合搜查。”当天下午,执行法官来到四川省某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宣读《搜查令》。看见《搜查令》,该公司会计赶紧打开了装有会计凭证的柜子,但却表示,最近一个月的账目因出纳还未提供流水等资料,暂时不能提供,搜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立即请示执行指挥中心,联系出纳并仔细搜查。最终,执行人员在出纳办公桌的资料中发现了一份疑似该公司8月份的流水账目,截至8月底该账户中仍有大笔资金。在法官的再三追问下,该公司会计表示,因该公司对公账户早已被冻结,现公司已授权出纳用其专门的两个私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在该公司出纳回到了办公室,迫于执行威慑,当场同意手机转账11万元至富顺法院案款账户。
拘留现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拘留1人
2017年1月,被执行人冷某某驾驶机动车将申请执行人之父邓某某撞伤致死,经交警部门认定,冷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富顺县人民法院判决限令被告冷某某赔付邓某某14.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冷某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邓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期间冷某某自行变卖肇事车辆,所得也未用于赔偿。法院依法将其传唤到院,冷某某拟定出付款计划,承诺将于2018年8月27日兑现6万余元,但逾期后仍不履行赔偿义务。
当天,执行二组法官及法警遂前往冷某某打工地点富顺县兜山镇横溪街村。见到执行人员,冷某某似乎并不意外,当被问及何时能履行赔偿义务时,冷某某却称自己没钱。
因冷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未提供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法警将其带至法院接受询问。询问中,冷某某仍以无钱为由搪塞执行法官。见此情形,执行指挥中心果断下令对冷某某采取拘留措施。随即,冷某某被法警送至拘留所羁押。
查封现场:查封1栋1744平方米营业楼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富顺支行)与被告富顺县某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贷合同》,合同约定富顺县某公司向原告建行富顺支行借款人民币45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同日被告邹某某与原告签订了《自然人保证合同》,被告邹某某为被告富顺县某公司向原告建行富顺支行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建行富顺支行诉至富顺法院,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富顺县某公司向原告建行富顺支行偿还借款本金450万元并支付利息和罚息,被告邹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建行富顺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
启动仪式后,第三组执行人员立即前往富顺某公司营业楼执行查封任务。因该公司负责人去向不明,执行法官找到了该公司员工送达执行裁定书,同时张贴于营业楼门口。法警立即封锁现场,清退无关人员,执行法官在该公司营业楼卷帘门上贴上了法院封条,将其1744平米的营业用房予以查封,行动告捷。
据悉,此次为期3天的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富顺法院将抓住战机,集中采取搜查、查封、扣划被执行人财产,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移送犯罪线索,拘传、罚款、拘留被执行人等手段持续推进执行行动,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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