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盐都大地上,活跃着一支以女检察官为主体的“龙情微笑护航团”,他们坚持“双向保护”,即保护关爱未成年被害人,又保护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进校园、做家访、演节目、办讲座,在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道路上留下了一串串坚实的足迹,被人们点赞为绽放在盐都大地的“检察之花”。
关爱:龙浓厚意,情系少年
大安区检察院“龙情微笑护航团”成立于2016年底,目前有成员30余人,女检察官占九成。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齐力告诉记者,“龙情”的“龙”特指紧邻的恐龙博物馆的大安区检察院。另外“龙”谐音“浓”,寓意“龙浓厚意,情系少年”。齐力说:“一个孩子的背后,连着一个甚至两三个家庭,还有六位挚爱亲人。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孩子们的思想和需求也发生着很大的变化,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呈现高发态势。我们在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同时,专门成立了这支独具特色的队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护航团与辖区60多家私立幼儿园建立了“互联网+”幼儿安全监督平台,共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江姐精神”、“关爱留守儿童,助力扶贫攻坚”等主题教育和各类宣讲、演出活动共30余场次,受教育者达1万余人次。被评为自贡市巾帼文明岗,办理的案件被市妇联评选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件”。
大安区检察院护航团成员中,大多数是未检、公诉部门的办案骨干,他们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拾学业、重新做人、回归社会为目标,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工作理念,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特别注重案后跟踪回访,延伸关爱渠道。家住大安区某边远乡村的15岁留守儿童小明,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由于父母与小明交流很少,产生了心理隔阂。奶奶去世后,小明伙同他人辍学在外,先后因抢劫、故意伤害两次获刑。办案中,女检察官多次与其母子促膝长谈,使双方消除了隔阂。服刑期间,女检察官与小明长期保持书信联系,以心换心,帮助小明重树人生理想、重拾做人信心。今年7月14日是小明刑满释放,恰逢18岁生日,女检察官与其母亲带着蛋糕和“龙龙法治礼包”专程去接小明出狱。今年8月,在云南务工的小明特意给办案女检察官寄来鲜花饼,再次表示“要为自己的新的人生而努力”。
微笑:汇聚关爱,笑脸相随
“有一种东西,比我们的面貌更像我们,那便是我们的表情;还有另外一种东西,比表情更像我们,那便是我们的微笑”。一位参加护航团的女检察官引用一位诗人的名句后告诉记者,在新的时代要求下,我们必须彻底摒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树立“亲民、爱民、惠民”的良好形象。这位女检察官还讲述了一段汇聚爱心,抚慰少年心灵的故事。家住大安区一个偏远乡村的13岁在校女生小丽被性侵后生下一男婴,虽然罪犯在去年已受到法律制裁,但给小丽留下的心理创伤仍不能抹去。大安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护航团成员邀请配合心理专家多次上门给受害女孩小丽进行心理疏导,抚平她的心理创伤,并为她协调落实了转学和司法救助。近日,小丽与检察官再次见面时高兴地说:“我考上了专业学校,并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护航团的检察官们表示,看到孩子们灿烂的笑容,总会情不自禁热泪盈眶,也许这就是微笑的意义和动力。
陪伴:法治相伴,润物无声
2017年,龙情微笑护航团以自贡独有的太白华阳龙为原型,精心设计了全市未检卡通形象“龙龙”,把这个1.6亿年前的巨人带到了孩子们身边。2018年初,他们会同市检察院、市妇联、市区关工委等领导机关和部门,创编法律知识宣讲与卡通人偶相结合的情景剧,将精心编排的《小红帽》《独角兽的角不能摸》《上当受骗的小白兔》《佩奇的领悟》等4部情景剧带到我市30多个中小学巡演,并加大“法治情景剧”创造力度,注入更多的检察元素,打造品牌,创造出防性侵、儿童自我保护等系列法治情景剧,让孩子们增强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结合中小学生心理特点,紧扣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薄弱环节,创新采用法治情景剧方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活动,这在全省尚属首例,值得总结和延伸”。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红立观看和调研后给予高度评价。
同时,龙情微笑护航团还利用微信公众号创新推出未成年人普法答题专栏——“龙龙法治游学记”8期,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普法。共收到有效答卷2100余份,小朋友留言1600余条,发放龙龙法治书签等礼品80余份。
(葛秀钰 张隆昊 特约记者 吴明远)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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