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伍国丽 记者 缪静)近日,富顺县法院板桥法庭在李桥镇石高村委会巡回审理某农村承包经营户诉林某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当地群众及基层干部到场参与旁听。
原告系富顺县李桥镇石高村某农村承包经营户,被告林某系邻村村民,林某因家中老人迁坟,选址于石高村。原告认为被告选址地系其承包地,侵害了原告的土地经营权,便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原状。富顺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向基层组织了解情况,在现场查勘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开庭前,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属邻里土地使用纠纷,当地此类纠纷时有发生。于是,决定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开庭,以期通过对此案的审理,达到普法释法的作用。庭审当天,当地群众及基层干部早早便到庭审现场。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考虑到当事人提供的部分证据还需进一步现场勘验、核实,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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