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关爱和维权问题,一直是各执法司法部门的重要议题。据贡井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年初成立以法院院长任组长的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以来,该院切实贯彻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以“保护权益、预防犯罪”为主题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与维权工作,为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介绍,在案件审理中,该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方法,推行“圆桌审判”的审判模式,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考虑量刑情节,2018年至今,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6人,其中依法适用缓刑3人;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方式,指派有经验的女法官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推行接待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三优先”制度;开辟涉校园安全案件及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绿色通道,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确保受害青少年得到及时救济和赔偿。
据统计,从2017年至今,该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64件,调撤率达82%。值得一提是,其中有20余件离婚纠纷,因为夫妻双方对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对其判决不准予离婚,以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与此同时,该院还利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执行力度。针对故意拖欠、拒付抚养费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针对离婚双方积怨较深,被执行人一方常以无法行使探视权为由拒付抚养费的问题,把握个案特点,灵活处理探视权与抚养费之间的矛盾。
“在对抚养费依法执行的同时,加强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一方监护人的沟通,使其认识到对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且对子女的探视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法院还加强了未成年人案件的判后回访、延伸帮教工作,并开展普法与自护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今后该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保护、预防的工作原则,努力开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记者 兰江)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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