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鸿)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升师德水平,明师道、正师德、扬师魂,塑造富顺教师良好形象,四日,富顺县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会议通报了《富顺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情况,《意见》明确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全方位、多层级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着力治理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川南教育强县”提供人才保障。
《意见》要求,全县教育系统要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政治业务学习、专题教育等平台,狠抓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单位、幼儿园)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思想引领,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承诺,并将承诺情况在学校宣传栏进行张贴,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围绕争做“四有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积极举办主题演讲、师德师风征文、“我的教育故事”讲述、教师志愿导学等主题活动,并结合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开展评选表扬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以身边典型激发全县教师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意见》要求,教育系统要多渠道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着力治理社会关注师德师风建设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据悉,此次将重点对教师十种行为进行治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懒教、怠教教学成绩特别低劣,严重影响学生学习积极性的;
三,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四,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五,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
六,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包括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的,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
七,违规为学生供餐及托管的;
八,教师在公众场合出现不文明举止、不正当言行等有损教师形象,造成较大影响的;
九,违法《信访条例》及网络管理相关规定的;
十,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按照《意见》规定,教师违反相关规定,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处以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罚,其中,警告期限为六个月,记过期限为十二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会议要求,各学校要拓宽监督渠道,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广泛征集意见等方式,收集和发现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查实一件,处理一件,通报曝光一件。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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