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鸿)13日,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省市新闻媒体通报了我市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全市环境执法情况、水强化督查情况,并介绍了《自贡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四川日报、自贡日报、自贡晚报、自贡网等媒体参加通气会。
会议介绍,一季度,我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趋好,空气、地表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往年同期有明显改善。在环境执法方面,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2件,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84份,罚款共计434.96万元,下达《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书》24份,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2份,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执行拘留3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市环保局对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和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执行了顶格处罚,分别处罚100万、100万、20万元。
会议表示,向污染顽疾宣战,坚决打赢环保翻身仗,是一份庄严的承诺,必须做出成效,交一份满意答卷,还盐都一片碧水蓝天。值此关键时期,希望各新闻媒体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目前我市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环境空气质量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90天,优良天数为43天,达标率47.8%;其中优良天数同比增加7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9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10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8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微克/立方米。
地表水环境质量
今年一季度,全市主要河流13个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6个断面达标,达标率为46.1%。其中,良(III类)水质6个,占46.1%,轻度污染(Ⅳ类)水质1个,占7.7%,中度污染(Ⅴ类)水质5个,占38.5%,重度污染(劣Ⅴ类)水质1个(碳研所断面),占7.7%。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率上升23个百分点,优良水质断面数从1个增加到6个,劣Ⅴ类断面从2个减少到1个,沱江干流水质从去年的4个断面都不达标改善为全部实现达标,且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沱江总磷浓度在我市境内下降了31.6%,釜溪河出境断面水质从去年同期的劣Ⅴ类改善为Ⅴ类,氨氮、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45.7%和44.2%。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较好,水质达标率为100%,双溪水库水质为Ⅱ类和Ⅲ类,长葫水库入烈士堰水厂进水口水质均为Ⅱ类。今年一季度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沿滩区碾子滩水库和富顺县高硐取水点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今年一季度,荣县双溪水库取水总量为1148.33万吨,达标水量为1148.33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00%,长葫水库入烈士堰水厂进水取水总量为720万吨,达标水量为720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00%。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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