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8日,板仓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
经了解,因詹某某、罗某某所居住的沿滩区五期安置房房屋质量问题未得到解决,遂于2018年3月17日18时许,驾驶一红黄色电动三轮车至高新区板仓华融工业园二期工地阻拦工地施工,禁止施工车辆进出,并将车辆停放在工地大门中间堵门。2018年3月18日11时许,二人在詹某某的主张下再次到华融工业园二期工地阻拦施工,并将一台红黄二色的电瓶三轮车和一台黄色本田摩托车停在工地入口阻拦,对施工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影响了施工进程。民警到达现场后,二人拒不将车挪开,继续实施阻拦行为,并拒绝接受口头传唤,民警遂依法将二人强制传唤至板仓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二人如实交代了自己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行为人詹某某、罗某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处罚。彭敏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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