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陈凡逸)27日下午,记者从规范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培训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有效遏制不规范的招生、教育培训咨询、无证办学,取缔非法办学和超范围办学行为,市教育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中小学职业院校教育培训咨询机构招生培训咨询行为的通知》。
当前,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教育培训咨询机构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咨询活动总体有序,但在部分中小学、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和社会培训咨询机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咨询活动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会议要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和职业院校均须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行同期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以金钱、物质、为亲属安排工作以及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贿赂生源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以此招揽生源,不得提前承诺录取学生;严禁生源学校及个人在学生中为市外违规招生学校做宣传、动员、指导和组织生源输送,包括不得接受市外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公办中职院校组织的招生宣传,不得接受未经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市外民办普通中小学校、民办职业院校组织的招生宣传等。
据悉,我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中小学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和教育培训咨询机构的培训、咨询行为以及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各级教育、工商、民政、公安部门对辖区内学校、教育培训咨询机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出现的违规招生、培训、咨询、办学问题,将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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