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蔡奕汛 实习生 杨帅枫 记者 兰江)16日晚11时许,夜色已浓,沿滩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云带领5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富顺县。原来,他们了解到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恰好在家,便赶紧连夜前往。
据介绍,本案申请人熊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某2017年因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法院,沿滩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某赔偿熊某财产损失费用3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某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熊某于2018年1月29日向沿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件后,沿滩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一面查询周某某的财产信息,一面积极同周某某进行联系,然而周某某始终以在外地打工没时间回家为由进行推脱,通过财产信息查询也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16日晚9点左右,该案承办法官了解到周某某此时正在富顺县家中,立即向分管副院长黄云汇报,黄云当机立断,立即组织4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富顺县周某某家中。通过黄云及执行干警耐心调解,辨法析理,执行工作一直持续到深夜12点。最终,周某某被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态度所折服,与申请人熊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次日,周某某全部履行了法院判决,此案至此顺利执结完毕。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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