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初,曾某某与许某某、韩某某(均已判处)、宗某某(另案处理)共谋在自流井区五星街一家茶坊内开设赌博游戏机室,约定由许某某、韩某某出资购买赌博游戏机,并负责赌博游戏机室的管理;曾某某与宗某某占干股,负责协调官方和社会关系;利润由四人平均分配。
其后,许某某购买了三台赌博游戏机安放在该茶坊内,供参赌人员进行赌博。2017年2月2日,赌博游戏机室被公安机关查处,民警当场将许某某、韩某某抓获。据了解,赌博游戏机室营业期间,共获利3万余元。
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曾某某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1月至5月底,富顺县无业男子冷某某先后租用高新区某小区居民住宅,放置赌博游戏机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同时雇佣吴某为工作人员,负责赌场收账、拉客、打扫卫生等。2017年6月1日至10日,冷某某又租赁自流井区某小区一自建房二楼,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同年6月10日22时许,民警当场查获冷某某、吴某及涉赌人员20名,扣押赌资44130元。
据了解,该赌场赌资累计达40余万元,民警扣押冷某某上缴的违法所得20万元。
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冷某某和吴某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7年4月中旬至8月,郑某某在高新区一安置房门口临街一店面内,设置四台赌博游戏机供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并雇佣余某、倪某某负责为参赌人员上下分。
2017年8月30日11时许,公安机关对该赌博游戏机场所进行了查处,现场挡获郑某某、余某、倪某某以及5名参赌人员;查获赌资4150元。
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讼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5月中旬至7月17日,自流井区仲权镇无业男子赖某接受宋某某(另处)的安排,在其开设的赌博场所内充当“老板”,并具体负责现场监督管理以及被查处时替宋某某承担法律责任等。随后,赖某又邀约邓某参与赌场放哨、给赌客带路等;先后在仲权镇、舒坪镇、漆树乡等地开设赌场。
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7年7月,大安区无业男子李某为尽快还清债务,购买了3台赌博游戏机,并邀约自流井区无业男子张某某参与赌博游戏机室的日常经营管理,承诺每日支付王某某工资260元,并给予百分之十的利润分成。
李某的妻子王某某以其名义租赁自流井区同兴路一房屋作为开设赌博游戏机室的场所,于2017年8月2日开始营业。同年8月4日20时许,赌博游戏机室被公安机关查处,民警当场挡获李某夫妇、张某某以及3名参赌人员。
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7年8月8日至21日,家住沿滩区的无业男子陈某和无业女子李某某在其租用的一茶馆内,设置赌博机进行赌博活动。2017年8月21日14时许,民警对该赌场进行查处,当场挡获陈某、李某某以及3名参赌人员。
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岳康 钟铭 特约记者 吴明远)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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