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欧亚非)我市于去年10月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截止目前已运行了近三个月。新政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进行了部分调整,那么,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是如何挂钩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又做了怎样的调整?近日,记者为此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调整政策之一: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挂钩政策。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单笔可贷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收入情况、信用情况、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购建住房价格、借款期限、还款能力系数、贷款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在7500元以下的,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按7500元计算贷款额度。
据介绍,缴存余额是指截止贷款审批当时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论配偶公积金账户封存与否,均计算在余额之内。如夫妻双方余额之和不足7500元,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按7500元计算,最高可贷15万元。
调整政策之二: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其中,第一类是普通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即,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40万元;第二类是再交易房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即,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5万元;第三类是“商转公”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即,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且小于其银行贷款本金剩余余额。
记者了解到,从贷款额度来看,双职工降低了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职工降低了5万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向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据悉,从2017年10月12日(含)以后购房的按新政执行,普通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房、商转公以受委托银行实际收件登记时间为准。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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