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宋小勤 胡馨月 记者 缪静)村民未经用地审批,非法占地拟建砖厂。近日,荣县法院行政庭联合荣县国土局等单位相关人员来到高山镇某村,向该村民进行释法后,该村民主动拆除了违法建筑。
2016年,高山镇某村村民陈某某未经批准,在该村约2000平方米集体土地上间断施工,拟建古瓦砖厂。经县国土部门调查核实,陈某某占地建厂的范围不符合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立案查处后,对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11月10日,县国土部门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令陈某某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并拆除相关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案件受理后,荣县法院承办法官认真审阅证据、分析案情,到占地现场核实情况,并邀请该镇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等参与协调,对被执行人陈某某进行释法。最终,被执行人陈某某主动安排施工人员,拆除了在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及构筑物共124平方米,退还高山镇某村集体土地约2000平方米,并将土地恢复原状。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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