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新区董家山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改造实施业主招标已由自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2次)中同意《关于高新区董家山报业地块棚改项目有关政策的请示》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实施业主根据棚改实施具体要求自筹,招标人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2次)中的相关决定,结合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文件即自规建住(2015)294号文件关于高新区董家山报业地块棚改项目有关政策的请示,为加快推进该棚改项目的推进实施,现决定将该项目采用“带方案招标”方式确定该棚改项目实施业主。
一、招标编号:SCZC30492120170619。
二、招标项目:
(一)告投标人:高新区董家山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改造实施业主招标。 根据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文件即自规建住(2015)294号文件关于高新区董家山报业地块棚改项目有关政策的请示,授权高新区管委会采取“同步公告、分步招标拍卖”的方式,先进行棚户区改造实施业主候选人招标,再由市国土资源局实施进行土地拍卖出让,通过上述整体分步招标拍卖方式共同确定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业主。即参与此次高新区董家山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改造实施业主招标排名一、二名的中标候选人,才具有参与高新区董家山报业地块的拍卖报名资格,而且必须参与高新区董家山报业地块的拍卖。
(二)中选人义务职责:1、此次招标确定该棚改项目实施业主中标候选人,在中选后,中选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建设时间等实施建设;并向招标人作出工程项目建设指标承诺(详见投标文件中建设控制指标承诺函),按照承诺函的建设控制指标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2、由中标人依照相关规定,选取高新区董家山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改造总承包单位,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本棚改项目的安置还房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并自竣工验收后30日内移交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资金来源:实施业主出资并开发建设,政府负责房屋征收。
四、招标项目简介:
(1)高新区董家山报业地块区域内现基本房屋情况
董家山报业地块位于自贡市汇东新区汇东路东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面,土地面积22144.45平方米(合33.216675亩),该地块现有高新区征地拆迁安置户、零散户及报业企业职工共155户,总建筑面积约13311.66平方米,现有住宅大多为简易结构住房,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根据上述实际情况,该区域棚改实施需求迫切。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自贡市高新区董家山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改造实施业主招标。排名前一、二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参与高新区董家山报业地块的拍卖,且排名前一、二的中标候选人才有资格参加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董家山报业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并最终确定实施董家山报业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标人及土地竞得业主。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投标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两家(含主体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投标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自2017年 12 月 16 日 至2017年 12 月 20 日,上午10:00- 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省自贡市汇东新区文化路广电大厦北楼新新商务酒店526、528号房报名获取。
2、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书、证件和证明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1)法人单位:①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行政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1 月 5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贡市丹桂大街186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汇东丹桂大街186号
联 系 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0813-8118071
招标代理: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2号楼10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8516112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 12 月 15 日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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