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周媛 特约记者 吴明远)近日,大安区个体经营户刘某、陈某两夫妻合同诈骗案在大安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大安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和陈某于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期间,在明知无法履行客户订单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先后收取客户刁某、张某、宋某等9人在其店内订购的橱柜、衣柜等家居产品订金、生产金共计132945元,并将上述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借款、车贷房贷及银行信用卡欠款等支出,未履行与9名客户的合同约定。2015年7月底被告人刘某、陈某先后逃匿,于2016年12月2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日前,法庭依法作出判决,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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