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许真洪 记者 缪静)近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犯罪嫌疑人张强提起公诉。
“老板,我要在富顺一酒店办二十桌酒席,我可不可以在你们这里买酒席要用的烟、酒、糖和饮料?”一名穿着时髦的年轻人来到富顺县“恰恰”烟酒专卖超市,对超市老板段某说。段某见大客户上门,连忙热情招呼,按照年轻人列的货物清单,迅速组织五粮春白酒、中华烟以及其他的糖和饮料装车,年轻人提出自己没带那么多现金,称货到酒店再付款给老板。货到付款是常事,段老板并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年轻人的要求,一路开车和年轻人一起拉着货走了。
途中,年轻人要求段老板先把车开到富顺一个住宅小区,称自己要送些中华烟和五粮春白酒到舅舅家,然后再到酒店,并要求段老板等他一会儿。年轻提着几条中华烟和几瓶五粮春酒走进了小区。十多分钟后,段某不见年轻人回来,于是拨打年轻人所留电话,但电话已经关机。段某见情况不妙,立即报警。富顺县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2017年5月,富顺县公安局民警将涉案年轻人抓获。
经查,年轻人名叫张一,2015年因骗超市烟酒数额较大,犯诈骗罪被判刑一年,2016年8月刑满释放。出狱后的张一没有经济来源,重操旧业,从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5月,张一先后在沿滩区、富顺县采用类似手法共计骗取五、六家超市的烟酒达一万六千余元。
近日,富顺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张一提起公诉,张一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富顺县人民法院支持富顺县检察院的起诉,以犯诈骗罪判处张一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骗子套路深,防范之心需加强。(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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