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 邓海川 记者 廖蓝蕾)贡井法院始终将民生案件作为重点工作,对涉及职工维权、人身损害、物业合同等民生案件实行“快立 快审 快执”的三快原则,并注重引入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通过调解促履行,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日,贡井区法院审结五起物业合同纠纷。
市民王某、赵某、李某、杨某、张某购买位于贡井区某小区房屋。2016年2月,五人分别与小区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缴纳了1年物业费1680元。但入住后,因小区经常发生盗窃,建筑垃圾未及时打扫、绿化配套设施迟迟未到位等原因导致五位业主心生怨气,通过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也未能及时解决。五业主遂拒绝缴纳2017-2018年度的物业费,该物业公司遂将五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物业费1680元及滞纳金。承办法官快速与业主联系,及时了解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真实原因,同时将业主意见反馈给物业公司,对业主提出的合理意见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整改办理。
通过耐心释法做工作,物业公司加强管理,陆续栽种花草树木,及时清扫建筑垃圾,业主切实感受到物业公司的诚意,最终五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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