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郭立祥 特约记者 杨晓霜 记者 张翠娜)日前,大安区颁布实施了《大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岗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待岗培训的方式,使培训对象在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上改善提高,切实担起工作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从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办法》明确适用待岗培训的对象为全区机关公务员、行政工勤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
《办法》规定,具有不正确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及以上的等十四类情形的人员适用待岗培训。待岗培训班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举办,每年举办2-3期,每期培训时间至少2周。
培训方式为集中授课、集中自学、基层锻炼与委托代培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章党规党纪、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等。待岗培训人员在待岗期间受培训中心统一管理和考勤考核,培训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对于返回原单位后仍然表现较差的,可按程序再次启动待岗培训。待岗培训人员在待岗培训期间,其工资待遇由原单位予以发放,扣发待岗期间的公车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年终目标绩效奖或附加绩效工资。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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