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叶艳 李秋玥 叶卫东)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贡井交警大队获悉,近日,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对贡井“2·16”闯关拒检案嫌疑人提起公诉。贡井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因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7年2月16日,王某驾驶一辆悬挂川CZ××25号牌的白色蒙迪欧套牌车,行至贡井区雷公滩时,被贡井区交警大队监控中心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发现有套牌嫌疑,监控中心马上指令路面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查控。在民警对其进行拦截查缉时,王某强行闯关将两名交警撞伤后逃逸。案发8小时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贡井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致人受伤,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侵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其行为确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为维护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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