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龚德昌 记者 曾鹏程)日前,记者从市林业公安局获悉,今年3月以来,我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了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短短数月,成效初显。
为了解决我市森林公安警力缺乏十分突出的问题,市森林公安局着手对森林公安警务模式进行改革。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局所联动警务模式”改革,采取内部挖潜、综合调配、交叉使用,除局长和法制审核民警外,所有民警均参与执法办案。荣县、富顺县森林公安机关按照省政府规定,实施5类74项林业行政处罚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未设置森林公安机构的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和沿滩区的5类74项林业行政处罚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正式由市森林公安局承接,理顺了执法主体。
同时,强化执法规范,市林业局和市森林公安局分别出台《自贡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自贡市森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案件自由裁量行为。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人员均配齐执法记录仪,强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
今年3至5月,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4件、破2件,行政案件35件、查处3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刑事案件增加4件,行政案件立案增加52.17%,查处案件增加59.1%,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效已经显现。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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