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政府颁发的最早土地证
自贡网讯(记者 卜一珊)建国后土地国有化以来,人民群众的居住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变革,从福利房到商品房,我们持有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也经历了多次变化,可是,您见过新中国成立时期自贡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最早的土地证长啥样吗?昨日,自贡籍收藏家姜小平向家乡人民展示了这样一份土地证,让更多人了解那段尘封的历史。
记者看到,这张土地证全称名为“公有土地房屋使用证”。该证书长30厘米,宽26厘米,外形似一张奖状。由于年代久远,纸张早已泛黄,但其文字内容和图案还是清晰可见。 此证1953年9月由自贡市人民政府签发,签发人是时任自贡市市长张奇。该证书是印刷好的统一格式,正文自右向左、自上而下依次印有繁体文字。在房屋所有人及其基本情况等处采用毛笔填写具体内容。土地房产证四周缀有宽条形的花纹图案。
证书大致内容如下:自贡市人民政府市地公字第46号。为左列公有土地房屋业经核准登记特给此证。从表格内信息可知,此房屋的使用单位为自贡市花纱公司的仓库,其坐落于自流井区解放东路居民委员会十三组长生街,面积为壹亩玖分贰厘壹毫,地号为1499号,房屋结构为木柱单竹墙。
证书左方有时任自贡市市长张奇的蓝色签字手迹,证书左上角加盖有“自贡市人民政府”的大红印章。证书左下角还加盖有一枚椭圆形的“自贡市人民政府民政局”的印章。证书背面贴有十八枚印花税票,同时还附有一张单坵图。
据了解,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当时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最彻底的一次土地改革运动。当时,地主的土地、房屋、财产被没收,并被进行重新分配。因此,土地房产所有证便应运而生。这张土地房产证就是这个时期发出的。
“从编号上看,这应该是新中国成立后自贡市人民政府颁发出的第一批土地房产证。”自贡相关专家表示,虽然这份土地房产证如今已经早已失效,但它记载了我国土地房产沿革的历史进程,是自贡市人民翻身当家做主的见证。“至今其仍具有史料收藏和研究价值,同时也为我们研究建国初期自贡市的土地改革提供了一手史料。”
新闻延伸
张奇简介
张奇(1904-1985),河南宜阳人,1949年2月,率第二八二师在皖南起义。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独立师师长,第十军第二十八师师长,四川省自贡市警备司令,自贡市市长等职。1985年11月3日病逝。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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