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池莉)22日,记者在市司法局获悉,根据《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按照“自愿申报、层层推荐、党组审核”的程序和要求,经市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命名荣县东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4个调解组织为“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荣县鼎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何雨峰等14名人民调解员为“一级人民调解员”。
据了解,基层人民调解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增进团结和谐的“润滑剂”同时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评选将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为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编辑:张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