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吴迪 记者 缪静)近日,富顺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医保诈骗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系尿毒症患者,2013年至2014年,罗某在成都西区医院和华西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已按医保政策报销了部分医疗费。2015年6月至11月期间,罗某用伪造的医疗发票骗取富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人民币93900.8元,其中有23497.5元因案发未得逞。另外骗取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病保险费24962.59元,共计骗取118863.39元。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医疗发票报账的手段骗取医保资金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追缴赃款95365.89元,上缴国库。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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