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平 特约记者 吴明远)内江市市中区一无业男子,在我市专门盗窃超市“绿箭”牌薄荷糖。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并责令夏某将盗窃所得的“绿箭”牌薄荷糖四大盒价值456.6元退赔给某超市。
1月9日12时许,夏某来到我市高新区某超市,在超市收银台附近货架上拿走“绿箭”牌薄荷糖两大盒(内装30小盒)。之后,夏某来到超市内无人处,将薄荷糖放入裤包内带出超市。
2月11日12时许,夏某再次来到该超市,采取同样手法盗走“绿箭”牌薄荷糖两大盒(内装30小盒)。
3月3日14时许,夏某又来到该超市,分两次从超市收银台附近货架上拿走“绿箭”牌薄荷糖六大盒(内装90小盒)时,被超市工作人员抓获。民警追回被盗“绿箭”牌薄荷糖。
经鉴定,被盗三次150小盒“绿箭”牌薄荷糖价值1141元。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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