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14时08分,大安区交警大队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在自贡市马冲口机一厂路口一辆银色“自由舰”小型轿车发生单车交通事故,造成驾驶人受伤及车辆受损,要求立即出警处置。接警后,大安交警大队出警人员于14时20分到达事故现场并迅速进行勘查处置。
在事故现场勘查过程中,周某(女性)自称是该车驾驶人,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周某只交出了驾驶证,问及行驶证时,周某称不知情。在进一步查勘该车状况时,发现该车是车主为万某某曾经驾驶该车发生过交通事故,鉴于对该车车主万某某之前的了解,加之该起事故疑点重重,通过民警反复询问,周某交代了该车是万某某驾驶发生此次交通事故的事实。在收集证据过程中,民警还在车内发现一把长约30厘米的管制刀具,在拍照取证后将刀具收缴并交辅警暂时保管,同时将涉案物品移交相关部门立案侦查,在民警及辅警结束勘察准备将车辆施救拖移时,现场突然冲出两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精神恍惚、情绪激动,在现场当众对周某实施暴力殴打,作为人民警察的李倩立即上前进行劝阻。该男子忽然将情绪转移到民警李倩身上,步步紧逼,要求李倩归还证件。为防止民警李倩受到暴力袭警,辅警张林秋、郑勇立即上前阻止,辅警郑勇一边配合民警开展执法录像取证,一边阻止该男子对民警李倩的预攻击,辅警张林秋见状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请求警力增援。
面对辅警郑勇的劝阻,该男子异常亢奋,对郑勇恶语威胁攻击,十分嚣张。在此过程中该男子突然上前,抢夺辅警郑勇手持的执法记录仪以及从车上收缴的管制刀具,郑勇为防止涉案物品不被抢夺,紧握管制刀具不放,该男子见势猛将郑勇紧握管制刀具的手咬伤后,强行夺走执法记录仪和管制刀具,并拔刀向民警李倩及辅警郑勇、张林秋等人乱挥乱舞,严重危及民警及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
由于民警李倩等人当时未携带武器,便采取战术性撤退,与该名男子保持安全距离,并要求该男子返还抢夺的执法记录仪及涉案管制刀具,经过再三警告和劝说,该男子丢下执法记录仪,携强行抢夺的管制刀具与同伙一行三人匆匆逃离现场,后经调查咬伤辅警的男子正是该车车主万某某。
5月3日20时许,经大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妨害公务的嫌疑人万某某实施了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做进一步的调查中。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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