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曾鹏程)3月以来,市司法局组成7个执法检查组,对各区县司法局、高新区综治办和各基层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和督导交流。与往年不同,今年除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和业务科室人员外,还抽调各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基层司法所执法人员组成交叉检查组,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促进相互学习交流,全面提升我市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内容。随着近年来社区矫正立法进程的加快和专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据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除了严格按监督管理规定开展监管外,主要在教育矫正方面狠下功夫,共开展集中教育学习11659人次、个别谈话教育6084人次,开展心理辅导1638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3465人次,开展技能培训18人,指导就业187人次,对社区服刑人员困难帮扶120余人次。
今年,市司法局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执法规范化,在行政执法、刑罚执法过程中,注重执法手续完备、程序严谨、措施得当、用语规范。加强文书规范化,要求无论是执法文书的制作还是工作资料的收集,严格按类别使用文书,注重法律专业术语的运用以及审批报送层级的审查,文书内容必须做到书写工整、措词得当、叙述简明扼要并通俗易懂。促进矫正规范化,根据社区服刑人员个性特征、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等,运用“助人自助、增权增能”的社会工作专业手段,激发社区服刑人员潜在的正面能量,引导其顺利回归社会。
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检查督导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主题,通过查阅工作台账、见面谈话了解、电话询问、定位抽查、检查执行(工作)档案、现场点评、工作交流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检查组共见面谈话105人,电话询问140人,检查执行档案70个、工作档案175个。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逐一点评,限期整改,促进提高。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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