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安交警查获一辆奇葩大货车,它不仅超载30%以上,还当着交警的面甩起“脸色”,动不动就翻个车牌出来给人看。
面对交警路查
大货车现场“变脸”换车牌
昨日上午,大安区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根据部署在206省道0公里加500米处设立临时检查卡点,严查涉牌涉证、超载、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酒驾、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上午11时11分左右,一辆车牌为川C20×××的解放牌重型货车满载河沙驶入检查点,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上前一看,货车车厢内河沙堆得满满当当,仅用肉眼判断该车便有较大的超载嫌疑。再仔细一瞧,这辆货车车头的车牌竟然是用两根有收缩性的黑色“橡皮筋”固定的,解下皮筋后,车牌就可以随意上下翻动,十分神似川剧的“变脸”特技。
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民警着重对该车进行查看,发现该车的后车牌直接用卡栓固定,一副随时准备“翻脸”的节奏。至于车身上的放大字体车牌号,则被泥浆弄得一片漆黑,看不清楚。
“变脸”还超载
合并处罚2100元、记18分
昨日中午,记者在过磅处见到了这辆会“变脸”的大货车,交警正对驾驶员进行询问,路政工作人员则指导该车进行过磅称重。经过核重,显示该车核定质量为40吨,实载却为113吨,属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随即,民警将该车查扣并将嫌疑人李某某带回交警大队作进行一步调查。
经民警询问,嫌疑人李某某对超载、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私自改装“车牌”的行为供认不讳。据李某某供述,之所以改装前、后车牌,就是怕自己的违法行为被路面监控抓拍。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路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路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路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路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将对该车驾驶人李某某进行合并处罚2100元,记18分,同时责令车主将违法改装设备拆除,恢复车辆原貌,并将超载货物转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翻牌变脸的大货车 (交警供图)
■新闻延伸
今年2月曾查获类似大货车
今年2月13日上午,大安交警大队在206省道148公里800米处拦下一辆奇葩大货车,该车司机陈某某竟然私自在大货车上安装“翻牌器”,出车时把牌照翻下去隐藏,以便肆意超载、闯灯、闯禁,遇到交警检查时,又迅速把牌照翻起来。陈某某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却在交警眼皮底下翻出车牌时,被逮个正着。根据相关法规,民警对该车驾驶人陈某某进行合并处罚2100元,记18分,同时责令车主将违法改装设备拆除,恢复车辆原貌,并将超载货物转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邱菊 实习记者 兰江)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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