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卜一珊)从3月1日起,自贡市境内天然水域将进入禁渔期。记者从市农牧业局获悉,今年禁渔期的时间从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与往年相比,开始时间推后1个月,时间长度延长1个月。
据悉,今年是我市实施新禁渔制度的第一年。为保障禁渔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农牧业局成立禁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禁渔工作。禁渔期间,要求各区县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新的禁渔期制度宣传。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新的禁渔期制度的落实。
同时,要要充分利用禁渔的有利时机,科学制定人工增殖放流计划,认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要选择部分生境状态较好、鱼类“三场”相对集中、分布有珍稀、特有水生野生动物的河段进行重点保护,或划定常年禁渔区,保护河流原生态环境,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积极争取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水生生物湿地保护示范区,以发挥天然水域的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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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四川省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将我省天然水域禁渔期从2月1日至4月30日调整为3月l日至6月30日。明确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气候、水温等情况适当调整禁渔期,但每年不得少于4个月。新的禁渔期制度从2017年3月1日开始施行。
据介绍,这是四川省1990年起执行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以来首次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四川春季禁渔时间延后1个月,禁渔期也延长了1个月。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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