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洪波 罗育新 记者 周孟娟)自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7”以来,市、区(县)工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真抓实干,规范市场行为和查处案件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富顺县、贡井区等工商部门在“红盾春雷行动2017”中相继亮剑,初战告捷。
富顺县工商局查获一批仿冒“日丰”管件
2016年12月16日,在全省工商系统召开“红盾春雷行动2017”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的当日,富顺县工商局接到广东日丰集团的举报,称富顺县某地有商家在销售仿冒该集团的商品。接到举报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该局经检大队在两天的现场走访调查中,当场查获两家经营者正在销售的仿冒广东日丰集团生产的“日丰牌”PPR一尺水管及配件和“日丰牌”燃气管及配件各一批,共计扣押仿冒热水管100根、燃气管400米、其余配件2000余个,总价值2万余元,打响了“红盾春雷行动2017”第一枪。
贡井区工商局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近日,贡井区工商局查处了自贡某医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案。
经查明,当事人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从事医疗服务经营活动中,对销售给患者的一次性注射器(含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注药、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器,下同)与实际使用在患者身上的实行分开统计。在销售给患者的一次性注射器上,护士根据医生医嘱(电子处方),严格按照医务规范和用药的组数配备一次性注射器的型号和支数,并录入医院计费系统,患者按照计费系统统计的一次性注射器数量交费。为了节约和护士操作方便,在实际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时,护士没有严格按照医务规范和药品的组数使用,而是通过“一针多用”的方式把一次性注射器节省下来,造成销售给患者的一次性注射器的数量多于实际使用在患者身上的一次性注射器数量。在两年多时间里,当事人通过院内各科室向患者收取的含一次性注射器收费项目数比实际使用在患者身上的注射器多计152321次,共向患者多收取注射器的货值金额计53312.3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服务应当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按照规定向患者出具详列收费项目、标准及金额的收费清单,不得收取未提供服务或者药品的费用,不得收取高于实际服务标准的费用,不得有其他违法收费的行为。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活动,因使用不合格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或者违反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常规等造成患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已构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依照《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工商部门对当事人给予了处罚。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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