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检察官岳康,担任自流井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以来,始终努力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倾力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预防以及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等工作,组建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和首支由社会力量参与的失足未成年人帮教志愿者队伍,帮助127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近日,岳康被评选为首届自流井区道德模范。
融力量 构建帮教体系
2013年初,通过岳康积极协调,自流井区检察院与区关工委通过公开招募的形式,组建了一支属于检察机关自己的帮教队伍。在历经资格审查、登报公示等工作后,于2013年5月组建了首支由社会力量参与的失足未成年人志愿者帮教队伍,形成了独特的社会化帮教体系。
截至目前,志愿者参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证人讯(询)问、附条件不起诉人观护、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一对一帮教等活动共计257人次。
借资源 建起阳光家园
外来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三无”涉罪未成年人轻型犯罪案件的处理,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的难点。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2013年9月,岳康和未检干警一起在辖区多家企业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并与四川龙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皇庭盛宴餐饮公司达成了“阳光家园”共建协议,为不捕、附条件不起诉的外来“三无”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居住地和观护基地。
岳康办理的贵州籍涉罪未成年人史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在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将史某送往“阳光家园”临时居住点,通过“阳光家园”工作人员、帮教志愿者的帮教,最终对史某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搭平台 扶心灵之危墙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发生,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伤害最大的是他们的心灵。岳康通过积极协调,将高校师资融入到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工作之中。
2014年6月,自流井区检察院与四川理工学院开展检校合作,建立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着力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和矫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成全市首个未检办案工作区。
截至目前,已有37名涉罪未成年人得到了该中心的呵护和帮助。
履职责 挽救失足孩子
“挽救每一个失足孩子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这是岳康秉承的未检工作理念。
多年来,岳康通过办案总结提炼,不断深化“三三三”帮教工作模式。坚持与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见面,与其所在学校、老师和社区、村委会干部见面,与其社区民警见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家庭背景、生活环境、习性品行、日常交往等情况;坚持在不捕、不诉之后,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或其他亲属进行面对面的“三方谈话”,就不捕、不诉进行释法说理;坚持在案件办结后,为每名涉罪未成年人开一次帮教会、发一封关爱信、推荐一本进步书的“三个一”工作制度,帮助他们认识自我、改过自新。通过“三三三”帮教模式,岳康帮助127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从检10年来,岳康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嘉奖4次,在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获得“十佳检察官”称号,在全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中获得未检业务标兵、最佳实务能手称号,被评为自贡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从爱出发,以帮入手,用爱温暖失足少年,岳康一直在路上。(记者 周孟娟)
编辑:周童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