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廖蓝蕾)记者昨日从贡井法院获悉,自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工作以来,贡井法院积极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要求,为不断推进立案工作新发展提供了更加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继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自贡市“最佳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之后,贡井法院立案庭于2016年6月被评为自贡市“共产党员示范团队”,立案登记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举措”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工作的开展
强化司法改革理念,深刻领会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精神。针对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工作要求,我院提早组织立案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工作的规定以及《行政诉讼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深化了干警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明确了工作职责。
强化配套落实细节,不断适应立案登记制工作的新要求。为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我院认真落实了配套工作的相关细节:明确了接受诉状后的登记工作流程,畅通了立案途径;新增了诉状样本、口头起诉登记表等文书样式,方便群众正确书写诉状和准备起诉材料;汇总了刑诉法、刑诉司法解释中有关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律规定,加强了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引导、释法工作;设计了收到群众起诉材料后需出具的《起诉收讫凭证》、《补正起诉材料通知书》等表格、文书。
强化司法作风建设,促进立案服务工作取得新进步。我院一方面以“两个一流”的标准严格要求干警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认真践行本院“立案服务承诺制”,树立法官公正高效、亲民便民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加大对立案行为、立案流程等工作的执纪监督力度,做到依法、公开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立案服务。
此外,贡井法院不断强化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立案服务。一是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全面自查、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最高法院、四川省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规定进行登记、立案;二是全面落实登记立案,对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推行当场快速立案,贡井法院一贯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功能优质诉讼服务的工作理念,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多年来一直坚持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从审查、审批、立案、开票交费,当事人只需要一个小时内就能签收受理案件通知书,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2015年4月,我院在立案大厅开通了诉讼费缴费POS机刷卡支付功能,避免了当事人直接到银行缴费后再回到法院,来回奔走的诉累,当事人完清立案手续的时间又极大的提前了。自诉讼费缴费POS机刷卡支付功能开通以来,当事人共刷卡缴纳诉讼费用600余笔。该举措得到了当事人、代理人的普遍好评。
对于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贡井法院除释明以外,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原告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目前发出补正通知书18份。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的处理。一方面,对当场难以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立案庭均是接收诉状,予以登记,出具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规定期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起诉人,立案庭目前共发出不予立案、不予受理的裁定共6份;另一方面,按照登记立案的要求,贡井法院对不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及时告知起诉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立案后才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一般都在一个月内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为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规范公民户籍信息查询工作,贡井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向拟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提供了对被告户籍信息进行查询的司法服务。自2015年6月以来,共开具《公民户籍信息查询函》69份。公民可凭此函及本人证件到受理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被告的户籍信息进行查询。该查询制度实行一年以来,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因为民事诉讼中被告户籍信息等基本资料不详,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难题,也为当事人确定管辖法院,依法维权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对于下一步工作,贡井法院将加强业务学习,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诉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网上立案工作,不断适应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将按照省高院2016年关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档升级的工作要求,不断适应“互联网+”等现代信息科技发展新趋势,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受理案件,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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