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鸿)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部署,遏制规避执行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倡导诚信、惩戒失信,日前,富顺县人民法院发布公开信,向该县被执行人详细阐述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据悉,以公开信的形式破解“执行难”在我市尚属首次。
“黑名单”重拳出击
各个方面受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就是人们常说的“黑名单”,公开信介绍了六种情形将被纳入“黑名单”,即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黑名单”已与百度搜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联网更新,社会公众均可通过互联网轻松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同时,公开信还详细阐述了被纳入“黑名单”后被执行人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旦被纳入“黑名单”,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或法人信息将与全国民航、铁路、金融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相连接并共享。届时,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将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及软卧铺票,无法入住星级酒店,将被限制出境;被执行人的交易行为将会受到约束,无法办理贷款,不能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不能支付高额保费,不能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被执行人也不能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能有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除此消费行为之外,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同时,被执行人将失去报考公务员、入党、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参军的资格,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不能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
如果被执行人是失信的公司法人单位,则该单位将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如果被执行人是该失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上述限制措施对其个人同样适用。
公开信表示,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信”震慑“老赖”
广泛传播促履行
“执行难”究竟难在何处?富顺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类案件大多存在人难找、钱难查、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情况,部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因涉及稳定、生存权、居住权也难以执行。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逐年上升,缺乏案件退出机制,一些案件本因被执行人自身缺乏履行能力导致“执行不能”,最终却被归责于法院“执行不力”。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采取公开信的形式向被执行人阐述法律规定,主要起到震慑作用,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以前以短信方式进行告知,没能很好地起到传播作用,此次公开信将在微信、微博等新型平台发布,利用现代传播技术,广而告之,既能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也能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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