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荣县警方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波。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波为偷逃国家税款,于2015年3月至7月期间,先后支付廖某军26400余元点子费,指使四川XXX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法人廖某军为其代开33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自贡市XX机器有限公司结算其货款,致使国家税款损失4.8万余元。目前,张某波已被警方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征办中。
警方提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彭华荣 记者 缪静)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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