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明莉 记者 曹湘黔)日前,大安区法院接待了一位廖姓分包工头,廖某称其带领的10多名民工,于今年1月至6月为总包工头陈某从事建筑工作,但未签订合同。工期完毕后,陈某仅支付了3万元的工资,尚拖欠民工工资共5万多元,随后无法联系陈某。
大安区法院工作人员得知陈某在内江一工地做工,联系陈某来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陈某陈述因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但廖某情绪激动,言语不和进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陈某一气之下换了手机号断了与廖某联系。后来,通过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廖某同意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工作人员核实双方做工记录、民工工资时价及总额,消除双方矛盾分歧,核实实际拖欠工资为4.8万余元。在法庭主持下促使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成功达成诉前调解。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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