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高志文 记者 缪静)7月29日,在富顺县某村村委会议室内,富顺法院民二庭法官现场办案,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巡回审判。
该院民二庭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在基层较为典型,具有宣传教育意义,且被告家在农村偏远地区,不方便到法院诉讼,决定上门巡回审判。当日,室外气温高达37摄氏度,陈法官与书记员早早赶到,在村委会会议室设立起了巡回审判庭,并当地镇村干部及群众受邀到场参加旁听。
庭审中,由于当事人及部分群众对庭审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够了解,承办法官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对当事人不明白的法律规定及时进行释明,法庭调查阶段,通过举证、质证,查明了案件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辩论意见,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向承办法官提出了很多法律问题,承办法官针对旁听群众的问题结合此案进行了解答。
编辑: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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